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月11日在日内瓦召开发布会,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所引发的疾病正式命名为COVID-19,其中,CO代表corona(冠状),VI代表virus(病毒),D代表disease(疾病),19代表年份,中文意思为“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因此,此英文缩写象征着2019年发现的冠状病毒和由它引发的疾病。
WHO总干事谭德塞表示,选择这一名称,是为了避免将此病毒与地域、动物或个人关联,消除歧视。
应当说,这个理由是充分的,也是合理的。但是,全世界都看到了,关于新冠状病毒和疫情,这不是WHO第一次改名,而且现在的称谓也十分混乱。
WHO在1月30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最新疫情报告中,建议将“2019-nCoV”作为该病毒的临时名称,还建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2019-nCoV急性呼吸疾病(2019-nCoV acute respiratory disease)”。
命名涉及病毒和疫情
这样频频改名,是否会引起混乱,是否有科学根据,是否兼顾统一性?所有这些问题都应当得到合理的解释。从对病毒的命名看,WHO早就指出2019-nCoV是临时名称,现在的COVID-19是正式名称;前者2019-nCoV是对病毒的命名,后者COVID-19是对疾病的命名。因此,命名的问题涉及两个层面,一是对病毒命名,二是对疫情(疾病)命名。
一个不成文的做法是,WHO对疾病命名,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对病毒分类命名,相关病毒专家决定病毒的一般俗称。不过,WHO也对病毒进行通俗命名,如之前WHO对新型冠状病毒临时命名为2019-nCoV。
WHO对病毒和疫情的命名是既照顾通俗性,也有学术性,还要兼顾避免引起对地域、国家、个人和动物的负面影响,以消除歧视。这些原则在2015年5月8日发布的《世界卫生组织命名新型人类传染病的最佳实践》有统一说明。这份命名指南也由WHO、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发布,表明是三个国际组织的共同意见。
这个指南的主旨是尽量减少疾病名称对贸易、旅游业、动物福利的不必要负面影响,也要避免对任何文化、社会、国家、地区、专业或民族群体造成侵犯。因此,疾病命名的要素可包括:通用描述术语(临床症状、生理过程、受影响的系统等),如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出血性、脑炎、免疫缺陷、功能不全等;
具体描述术语有:年龄组、患者人数、时间进程、流行病学、起源、严重程度、季节性、环境,如老年、急性、先天性、轻度、夏季、海洋等;还可以有病因及相关描述,如冠状病毒、流感病毒、亚型等,以及年度,如2019。
但是,指南不推荐的措词包括:地理位置如城市、国家、地区、大陆等;人名;文化、人群、行业、职业等;特殊的动物或食物种类;煽动过度恐惧的词汇,如未知、死亡、致命、流行等。
因此,在照顾各种因素之下,才会有病毒和疫情的一再改名。
与WHO的命名相比,还有一个更为科学或学术化的命名,这种命名有相应的学术标准和传统,所以不会轻易改名,科学证据也比较充分,而且一以贯之和统一。
在WHO对新冠状病毒正式命名为COVID-19的同一天,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把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这与2003年发生沙斯(即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的病毒SARS-CoV,和2012年至2015年引发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病毒MERS-CoV的命名是比较一致的,也有连贯性和统一性。
但是,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将新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也有与SARS-CoV混淆之处,容易让人以为这是SARS病毒的另一种亚型,而非另一种与SARS病毒不同属的病毒。
1975年,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正式命名了冠状病毒科。根据病毒的血清学特点和核苷酸序列的差异,冠状病毒科分为冠状病毒和环曲病毒两个属。冠状病毒科的代表株为禽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IBV)。引发2003年沙斯的SARS-CoV,则是冠状病毒科冠状病毒属中的一种。
显然,这是按照生物分类的原则来命名的,即界、门、纲、目、科、属、种七个大的等级。因此,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此前对七种攻击人类的冠状病毒的命名,是以属的等级来命名的:HCoV-229E(1965年);HCoV-OC43(1967年);SARS-CoV(2003年);HCoV-NL63(2004年);HCoV-HKU1(2005年);MERS-CoV(2012年);SARS-CoV-2(2019年)。
疫情改名
如果把此次的病毒命名为SARS-CoV-2,就会让人感觉是SARS-CoV下的另一个种,与其他六种冠状病毒不在同一“属”的层次,而是下降到“种”的级别。因此,未来这一病毒的学术名称是否还会改变,有待观察。
除了对病毒的命名会有改变之外,对疫情的命名也会适当改变,原因主要在于社会、文化和国际交流问题,而且历史上有过类似的问题。
2009年,全球暴发H1N1流感,刚开始时有研究称,这是从猪流感病毒转移到人所引起的流感,所以称为“猪流感病毒”。然而,后续的研究并无确切的证据证明这一观点。因此,欧盟最早开始建议把“猪流感病毒”改为“新流感病毒”,目的是避免人们误解它是一种动物疾病,并且对相关行业造成重大打击。
为了避免把罪责推到猪身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则提议把那一次的流感改为“北美流感”或“墨西哥流感”,因为流感最先从北美和墨西哥发生。但是,这也涉及地域问题,难免引发地域歧视,所以美国建议改为“2009 H1N1流感”,WHO则将此次流感改为“A(H1N1)型流感”,即甲型HIN1流感。
更早的对疫病和疫情改名的典型例子是1918年的世界大流感,那一次流感造成2000万至4000万人死亡,也有人统计造成5000万至1亿人死亡。由于当时先在西班牙发现,因此又称“西班牙大流感”。
后来的研究发现,当时流感的发源地是美国,确切地说,是在美国堪萨斯州一处军营中起源,并通过参战士兵带到世界各地,所以应当改名为“美国大流感”。但是,为了避免地域歧视,现在比较统一的称呼是“1918年大流感”。
还可以看到,疫病发生的国家和地区对病原体和疫情的命名,也与WHO和国际上的称呼与命名有不同,正如2009年的H1N1流感,美国称为“2009 H1N1流感”,WHO称为“A(H1N1)型流感”。
中国于2月8日由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时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至于未来是否还要改名,视人们对疫情的认知和疫情的发展而定。但是,中国并未对引发新冠状病毒肺炎的病毒命名,或许会采用WHO的COVID-19,或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的SARS-CoV-2。
WHO也得尊重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的命名,当然后者的命名是学术命名。因此,未来这一病毒和此次疫情的命名是否还会改变,要由实际情况和研究人员对病毒、疫情的深入而广泛研究的结果来定。
至于之前1月30日WHO把此次疾病改为“2019-nCoV急性呼吸疾病”,是考虑到这种疾病并非都引起肺炎,而是首先引发发热、乏力、干咳,约半数患者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此时才有可能发展成为肺炎。有些人在尚未发展到肺炎阶段就已经好转或痊愈。
2月11日WHO再次把此次疾病正式命名为COVID-19(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也是考虑到病毒所引发的疾病并不都是肺炎,而是有呼吸道和其他系统的症状,所以这个命名的科学依据是充分的,一致性也得到体现。
中国把此次疫情暂时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当然与WHO的命名不同,只不过有各自的考虑和有不同的依据,未来是否会统一,也有待观察,但也有可能并存。正如2003年的疫情,国际上统称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简称沙斯),但中国称“非典”,也可以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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