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女不娶”,新时代的择偶观岂能还不进化?

作者:卦哥家 2019-12-27 23:00:15 阅读:
———————————————————

 近日,一篇名为《不寒而栗的爱情》的报道在网络、媒体霸屏。报道提到,北京大学的一名男生,因嫌弃同学兼女友是非处女,对女友长时间进行精神上的操控、侮辱、贬损、虐待(如同“主人”对待一条“狗”),导致女友不堪精神压力和迫害而自杀,最终躺在医院“脑死亡”。现实生活里“非处女不娶”的择偶观依然存在。(12月25日《检察日报》) 

  看到这则新闻,我被震惊了。就因为女友不是处女,就因为女友有过性行为,这名大学生竟然对女友实施了非人的折磨,对女友长时间进行精神上的操控、侮辱、贬损、虐待(如同“主人”对待一条“狗”)。而严重的后果是,导致女友不堪精神压力和迫害而自杀,最终躺在医院“脑死亡”。我们期盼法律的最终正义,还“不是处女的女友”一个公道。 

  “非处女不娶”的择偶观,在这个文明的时代,在这个开放的时代,确实显得格格不入了。但是,严格意义上来说,“非处女不娶”的择偶观也并非是万恶的根源。毕竟,择偶观是一个人的择偶观,作为个体的人,有自己的权力,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观念,只要这个观念和思想不危害社会,不危害他人。你可以是“非处女不娶”,也可以是“喜欢不是处女的女友”。但是,底线是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为。 

  在这条新闻的跟帖中,很多人的留言都是谩骂和攻击。其实,我们不妨尝试看看“非处女不娶”究竟错在了什么地方?其实,真正有错的并非是“非处女不娶”的择偶观,“非处女不娶”固然并不提倡,但是也只是一个人的权利。你可以固执的坚持“非处女不娶”,但是你不能为了自己的“非处女不娶”而突破法律底线。 

  “非处女不娶”错在了哪些地方? 

  其一,错在了践踏法律的尊严。在得知自己的女友不是处女之后,这名大学生选择的不是和平分手,不是理性分手,而是对女友长时间进行精神上的操控、侮辱、贬损、虐待,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践踏法律的尊严,必须用法律的拳头打回去。 

  其二,错在了强加于人的霸道。如今是一个开明的时代,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是不是“第一次”都不那么重要了,只要感情是真挚的,只要双方是真情的,就能拥有甜蜜的爱情、幸福的婚姻。你可以“非处女不娶”,她也可以“非处男不嫁”,这都是个人的选择。但是,岂能把自己的理念强加于人? 

  当然,“非处女不娶”的择偶观,放在这个时代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是一种没有进化的观念,不是处女并不意味着不是“好女人”,只是时代变了,观念变了而已。只不过是,你可以“非处女不娶”却不可以危害社会,践踏法律。
aZf中国财经网|相信金融的力量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