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2日对外发布。《意见》提出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并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为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为企业改革发展壮大拓展空间。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可以说无论经济建设还是在社会建设领域,民营经济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毋庸讳言,近年来,民企的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围绕民企的定位,也存在着杂音。准入难、融资难、回款难、中标难、维权难、转型难……这些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在困扰着民营企业,影响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当前迫切需要完善有关制度,出台切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加以破解。
对照一下不难发现,本次《意见》与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制度组合。三个“意见”高规格、高密度联翩出台,体现了中央一以贯之的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心。
《意见》公布之后,民营企业家纷纷给予热烈回应,称赞“《意见》是中国保护和发扬企业家精神的行动纲领”,表示“备受鼓舞,更加坚定了实业报国理想和信心”。民营企业家的热烈反应证明,《意见》不仅对民企的现实困难给予了高度关切,并且从制度层面着眼,制订了破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的系列措施。
“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切实消除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这是为了给包括民企在内的所有主体打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健全政策体系,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这是为了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坚持执法、司法等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家创造更多安全感”,这是为了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身份歧视,融资不易,民事经济纠纷刑事化,有限责任无限化,每一件都是让民营企业家头疼、制约民企高质量发展的大事,《意见》急民企之所急,不回避问题,逐一提出破解之道,其受到欢迎在情理之中。
《意见》已经出台,如何加紧实施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新的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特别提到过落实问题,坦言“我们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很多,但不少落实不好、效果不彰。”
近年来,在支持民企发展呼声高涨的氛围中,民企遭到一些地方不公正对待的事件仍不罕见,在中央三令五申保护产权的背景下,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妨害产权平等保护的案例仍时有发生,种种事实说明,要贯彻中央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方针,如何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的确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让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需要多部门联动,拿出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尤其重要的一点是,在推行中央政策的过程中,纠错和追责机制不能缺失。只有从健全机制、完善细则、跟踪问效等入手,才能进一步放大改革总体效应,让有含金量的措施实实在在地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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