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赔偿:严肃追责倒逼司法更加规范

作者:卦哥家 2019-09-18 14:52: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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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惩则无戒,一旦责任追究制度刚性不足,威慑力不够,一些办案人员就可能对权力丧失敬畏,导致司法失范,甚至发生冤错案。对此,笔者认为,只有不断完善国家赔偿制度,严肃追责追偿,方能使司法更加规范、使公平正义更加彰显。
  一是健全调查机制,夯实追责基础。考虑到一些错案纠正后可能会对某些办案单位或领导干部问责,国家赔偿后开展责任倒查,调查权应当上提一级,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介入,以提高调查的公信力。
  二是完善惩处体系,彰显权责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指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当务之急是完善错案责任倒查及惩治制度体系。对于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重大过失导致错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人员,要严肃追究错案责任。对虽构不成犯罪,但在办案中存在一般过失、瑕疵的,仍应当按照党政纪规定和相关考评办法定予以处理。
  三是用好追偿利器,倒逼规范履职。国家赔偿不能完全用财政支出,应该有具体责任人承担应有的失误损失,这是大家的共识。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明确指出,“法官、检察官非因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重大过失导致错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承担错案责任”。这有助于保护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积极性,但对于何为“重大过失”仍需明确,以免给一些司法机关以“闪转腾挪”和“护犊子”的空间。总之,当前亟待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追偿对象、比例、程序等予以明确规定,为依法追偿扎紧制度篱笆,实现应追尽追,应偿尽偿,倒逼司法人员规范履职、慎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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