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军官转业到地方,按规定量化打分后,依据分数高低选择单位去向,高分先选,低分后选,在单位安排上已经非常透明,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么黑暗腐败,不送钱就不能安置。
至于选择的单位,是由组织部根据各部门编制出缺情况拿出来的,一般为行政机关,少部分参公事业单位。本轮机构改革,行政类的参公事业单位明确取消,或并入机关转为内设机构,或剥离行政职能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这种改革对于军转干部有什么影响,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正团转业,安排到参公事业单位,一般都是党组成员,不占领导职数,机构改革后,结合自愿原则和组织意图,多数会安排到行政机关任党组成员,不受改革影响。
2、如果是副团或营连级转业,安排到参公事业单位,一般担任科长、副科长或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由于占了职数,改革后单位直接变为机关内设机构,没什么影响;如若单位改公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符合条件的,转机关任职。不随职能划转的,在其他行政机关有空编的情况下,可以分流安置,如若没有,则留在改置后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安置,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或者在自愿的基础上改为纯事业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套改职称或职级。
不管改革怎么改,军队转业干部,转业时,无论被安置到什么性质的单位,其国家干部的身份都是不变的。
那么,具体到事业单位改革。如果,原来是参公事业单位,那么改革后应改为公务员身份,至少也得保留参公待遇,不应该改为事业编制。如果原来是公益类事业单位,应该基本上会保持不变。如果是经营类事业单位,单位将改制为企业,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会征求军转干部本人意愿。愿意随单位改制的则改为企业干部,本人希望保留事业编制身份的,则应该分流到公益类事业单位,继续保持事业编制。
总之,军转干部具有身份上的特殊性,不会强制性改为企业干部身份。但这个,本人一定要把握好,做好决定。如果本人自愿改企业干部身份,那么将来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应为,现在军官转业,都是在自己自愿且签字申请的情况下,才安排到国有企业的。你自己,不愿意去,是不会强行安排到企业的。所以,关键是自己要做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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