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卫视原总编室主任陶燕因受贿共计488万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中新经纬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2日公布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书落款时间为6月24日。判决书显示陶燕因本案于1月22日被刑事拘留,于2月3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陶燕在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间任浙江卫视总编室主任,总编室的职责之一是负责影视剧购销,自制剧制作和版权管理。
陶燕2016年上半年与北京东海麒麟文化传播的法定代表人胡某交谈时得知,东海麒麟公司正在筹拍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胡某提议陶燕投资该电视剧,不过陶燕考虑到该剧当时导演、演员都未确定,投资风险太大,没有同意此事。
陶燕2016年8月底或9月初时,从优酷高级版权合作总监许某处得知优酷已与东海麒麟公司就收购《春风十里不如你》新媒体版权一事达成初步意向,并在向胡某确认后,认为投资基本无风险,便主动向胡某提出投资《春风》项目。
胡某为了今后能在电视剧收购等方面得到陶燕的关照,在已无需他人投资的情况下,同意陶燕按10%的入股比例投资1200万元。后来陶燕因资金短缺,向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实际负责人熊某借款。熊某为了今后能在电视剧收购等方面得到陶燕的关照,提议以公司名义为陶燕及其丈夫张某投资,并表示投资收益全部归陶燕一方,陶燕表示同意。
熊某2016年9月28日以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的名义与东海麒麟公司签订联合摄制合同,后分两次将1200万元转入东海麒麟公司账户。东海麒麟公司2017年10月10日及11月7日先后将投资款和收益款共计2320.2094万元汇入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公司账户。后因公司经营不善,熊某无力支付全部收益,经陶燕同意后,仅交付给陶燕488万元,陶燕予以收受。
案发后,在调查机关对陶燕宣布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前,陶燕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经济问题,陶燕的亲属已代其退缴了违法所得488万元。
法院认为,陶燕已构成受贿罪,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陶燕退缴的违法所得48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