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手不够”不是拒办讨薪仲裁案的挡箭牌

作者:卦哥家 2019-12-16 11:22: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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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榆林子洲县讨薪工人到当地人社局申请仲裁,却收到劳动争议仲裁院“人员不够,不受理案件”的回复文书,此事在近日引发争议。对此,记者从子洲县政府获悉,子洲县人社局就该不当回复公开道歉,就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提出处分建议,纪委监委介入调查。(12月15日《新京报》) 

  由于薪资迟迟未到位,工人代表向陕西榆林子洲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书,本想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自己的血汗钱,怎料一纸“人员不够,不受理案件”的回复文书,令讨薪的工人们心寒。笔者认为,如此荒唐的理由,显然不是拒办讨薪仲裁案的挡箭牌,对于工作人员这种不作为乱作为,有必要予以严肃问责。 

  这起讨薪案件并不复杂,2018年,当地三丰油脂公司拖欠82名职工300万工资。由于讨薪无果,2018年11月,职工们向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此事。同年12月28日,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答复意见书》。由于薪资一直未到位,2019年5月,工人代表向子洲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书,期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依法尽快拿到他们的血汗钱。然而,仲裁院的回复令人大跌眼镜。仲裁院《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不予受理的主要理由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我院现只有两名仲裁员,所以无法受理此案。 

  不可否认,仲裁庭依法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并设首席仲裁员,这是法律规定的硬性条件。而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现只有两名仲裁员,显然无法搭建起仲裁庭,也就不能审理相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这样看来,“人员不够,不受理案件”的回复文书,似乎有着工作人员的苦衷,受理案件“人手不够”也无法审理,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拒之门外,是不得已而为之。然而,“人手不够”不是拒办讨薪仲裁案的挡箭牌。如果“人手不够”就不受理案件,那么,要这样一个已成为摆设的仲裁院又有何用?还不如干脆撤销这个仲裁院,将案件受理区域和范围移交给其他“人手够”的仲裁院。因此,“人手不够”是仲裁院的内部事务,与受不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无关,只要符合案件受理的条件,就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拒之门外。 

  诚然,如果子洲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受理了案件,“人手不够”不能审理,也不能束之高阁。但不受理拒办讨薪仲裁案,让工人们讨薪无门,显然是一种不作为乱作为。“人手不够”不能审理,仲裁院可以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或要求上级仲裁机关配备首席仲裁员,或将案件移交上级仲裁机关审理,这样既解决了“人手不够”的矛盾,又能及时仲裁案件帮助工人们讨薪。因而,对这起拒办讨薪仲裁案事件,必须彻底查明背后真相,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让不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受到应有的行政处分或惩罚,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有效遏制住不作为乱作为之手。 

  笔者认为,“人手不够”拒办讨薪仲裁案,缺的不是“人手”,而是责任心和担当作为意识。这起事件是一面镜子,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应该照一照,尽快摒弃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做法,尽职尽责尽力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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