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牢狱之灾纯属“自作”

作者:卦哥家 2020-03-07 09:33: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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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由甘肃省合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案,据合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周某某在疫情期间组织人员在居家棋牌室聚集娱乐,造成六人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且有多人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经当地法院采用“云庭审”公开审理,被告人周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据3月6日《中新网》)。   

  用时下网络上的一个字来形容周某某的行为,那就纯属于“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了最大程度预防新冠状病毒肺炎的感染,全国各地几乎都根据防疫需要,出台了禁止人员聚集娱乐等各项防控规定,人们既给予了充分理解和支持,也都非常自觉地“禁足”在家里。但偏偏就有极少数类似周某某这样的人既不安分,更不让法律省心。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还给紧张的抗疫资源造成了很大“浪费”,被判入狱半年完全是咎由自取。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状病毒疫情,看到成千上万医护人员在抗疫一线与疫魔展开殊死较量,普通人能够躲在家里不给防疫添乱,既是一种常识更是一种自觉,同时也能最大程度避免感染,有效保护自身的健康。实际上,即便是包括周某某和其他参与聚集打牌娱乐的“受害者”在内,基本都清楚其行为的危险性,然偏偏还是“玩心不退”,结果造成6人被感染确诊,自己还摊上了“大事”,后悔也晚了。   
  众所周知,这次的抗击疫情是一场“全民战争”,宣传发动和信息传播也十分到位,几乎每个人都知道疫情的严重和做好个人预防的至关重要。而类似周某某这样的人,明知不可为而故意为之,在漠视自身健康的同时又给他人带来严重的感染风险。可以说,周某某所遭遇的“牢狱之灾”,不仅纯属于“作”而受到的惩罚,不少网友甚至认为还应当判其承担其他6名被感染者的治疗费用。   

  在正常社会环境下,无论怎么“作”,只要不妨碍他人危害社会以及有悖法律法规,爱“作”也是个人权利,他人无权干涉。但在全民防疫的特殊环境下,以危害公共健康的代价去“作”,受到非常处罚也实属“活该”,也不值得任何人去同情与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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