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以前,上海市杨浦区市民王先生因患脑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然而家属申请伤残鉴定证明时,却被要求王先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对此,街道工作人员表示,街道的工作只负责到给予申请人预约单,之后的伤残鉴定及残疾证的领取等步骤均与街道无关。(10月20日《潇湘晨报》)
为防止在证件办理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异常情况,办证部门作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的规定,这其实属于正常现象,也无可厚非。
但如果面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甚至是植物人的伤残人员,在要求办理残疾证时,服务窗口依然抱着“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的死规定,那显然既有失人性化服务的态度,又让残疾人员切身感受到了“办证难”的尴尬。
近年来,无论是政务服务窗口,还是银行、保险等商业服务窗口,类似“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的事例已发生多起。比如:去年6月,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一瘫痪在床的男子张某办理残疾证时,被残联工作人员要求“必须本人到场办理”,引发热议。同是去年11月,湖北广水94岁的老奶奶行动不便,为了社保卡激活,被人抬到银行进行人脸识别。而此次,上海市杨浦区市民王先生也同样遭遇“植物人须到场办证”的尴尬。这一起起事件,无不让人感觉服务窗口的“无人性”。
其实,《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应上门开展残疾评定和办证服务。今年6月,中国残联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开展残疾评定上门服务的通知》,目的就是加快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优化残疾人证办理。但在一些地方的一些服务窗口,却仍然抱着“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的“死规定”,为残疾人办证设置了各种人为障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同时,也暴露了一些服务窗口工作方式的“僵化思维”。
因此,笔者以为,要消除类似“植物人须到场办证”的尴尬,还需多些“人性化”管理。一方面,制度要“人性化”。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办证制度时,既要有“刚性”的规定,又要有“柔性”的举措。切忌规定是“死的”,而办理人员也是“死的”,而让类似“植物人须到场办证”成为一种常态。另一方面,办理要“人性化”。相关窗口服务人员在办理证件时,一旦遇上类似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甚至是植物人时,不妨改为上门取证办理,或视频取证办理等方式,既免除残疾人员来回跑路的不便和麻烦,又体现制度的灵活性和人性关怀,岂不更好?
笔者相信,只要从制度上和办理程序上都秉承“服务至上”的理念,多些制度的“灵活性”,多些窗口服务的“人性化”,那么,类似“植物人须到场办证”这样的尴尬才能得到有效化解。
植物人须到场办证,窗口服务岂能“无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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